汕头市房管局对锦峰地产、中信滨河、立恒土地公司处罚逾50万元

【摘要】: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立恒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因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受到处罚约51万元。

近日,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立恒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因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对这3家房地产开发商发出三封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汕房产通[2018]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汕房产通[2018]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汕房产通[2018]131号》。

 

其中,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商品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商品房项目未经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订立投资协议、收取意向金或者诚意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被处以罚款罚款465033元。目前该案件已办结。汕头市房管局对锦峰地产、中信滨河、立恒土地公司处罚逾50万元

 

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违规商品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目前该案件已办结。汕头市房管局对锦峰地产、中信滨河、立恒土地公司处罚逾50万元

 

此外,汕头市立恒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被处以罚款2万元。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汕头市房管局对锦峰地产、中信滨河、立恒土地公司处罚逾50万元

其实在今年7月,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严禁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危害性极大,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购房人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市房产管理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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