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网约车新政:驾驶员需具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车辆需在我市注册

【摘要】:汕头网约车新政如何解读?驾驶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网约车需如何申请?

近日下发的汕头网约车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实施细则》),目的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新政如何解读?

汕头网约车新政解读

汕头网约车新政联合发文

汕头网约车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是由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汕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商务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六个部门联合下发,《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三十四条。

汕头网约车新政解读

汕头网约车新政解读

《政策解读》指出,《实施细则》从依法规范、鼓励创新、规范经营、协同管理这几个方面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政策解读》指出,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网约车车型比巡游车型高一个档次,并通过网约平台提供服务,网约车与巡游车实现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的条件和实施作出具体规定,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按照服务规范标准提供服务,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汕头网约车新政解读

新政策解读——“划重点”

明确网约车发展、监管原则。《实施细则》规定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许可申请,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发改、通信、公安、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职责共同监管。

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按照网约车发展高品质、差异化的原则,考虑到本市巡游出租汽车排量为1.6L,车身长度在2600毫米至2650毫米的情况,《实施细则》明确我市网约车车辆许可条件为:在我市注册的,初次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年,排量1.8L或1.4T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的7座及以下燃油小客车,同时符合相关运营标准。为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对纯电动小客车的轴距要求为2600毫米以上。为与巡游出租汽车保持区别,要求网约车车辆需设置统一标志,不得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网约车车辆退出营运标准为,行使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退出网约车经营。

明确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实施细则》明确我市网约车驾驶员许可条件为:除了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外,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持有本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为统筹网约车驾驶员资源,本《实施细则》规定持有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可直接从事网约车营运。同一辆网约车和同一驾驶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加入同一个网约车平台公司。

明确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网约车经营中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保证线上和线上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加强驾驶员、约车人、乘客等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价格管理方面,网约车公司实施市场价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要求运价方案确立和变更要提前5天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网约车监督管理。明确网约车经营者是处理乘客投诉的责任主体,受理乘客投诉要按服务承诺办理并答复,并接受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检查。乘客对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汕头网约车新政的发台,网约车的经营服务行为有法可依,行业将更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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