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原招商局副局长张楚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摘要】:汕头市原招商局副局长张楚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最新处理结果怎么样?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原招商局副局长张楚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楚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礼;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经商营利活动,到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楚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楚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楚丰简历

张楚丰,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汕头潮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91年7月至1992年9月任潮阳县公安局雷岭派出所民警;

1992年9月至2000年1月任潮阳县(市)公安局巡警队民警、机动中队副中队长;

2000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潮阳市陈店派出所副所长;

2002年11月至2005年2月任潮阳市公安局(汕头市公安局)胪岗派出所所长;

2005年2月至2005年4月任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任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副局级侦察员、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任汕头市潮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汕头市潮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任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党组成员、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党组成员、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4年5月起任汕头市招商管理局(招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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