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正在严查私装伞具的“摩的”,可处罚1000元

【摘要】:汕头交警部门针对摩托车驾驶员擅自在摩托车上加装伞具“死灰复燃”的现象,开展打击私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可处1000元罚款。

下雨天了怎么办,当然是带上雨伞啦!但并不是所有的伞都能用,比如下面这种伞具。
一到下雨天,有一部分摩托车驾驶员既想挡住风雨的吹打又不想受到雨衣的束缚,他们便耍了点“小聪明”,在摩托车上私自加装了这样的构件。
近日,汕头交警部门针对摩托车驾驶员擅自在摩托车上加装伞具“死灰复燃”的现象,开展打击私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被查获的车辆,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予以处罚,同时强制拆除其加装的非法装置。
 
汕头交警严查摩托车私装雨伞
 
摩托车私装遮阳伞违反了什么规定呢?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改)装、使用超标准或者影响交通安全的光电、动力、音响等设备。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罚款,并扣留车辆。
 
汕头交警严查摩托车私装雨伞
 
摩托车违法私装伞具的安全隐患,并不是说说而已!
近年来已有多个血淋淋的例子:
2016年7月18日,广东湛江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骑摩托车的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2015年5月,一四川男子骑电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幸打滑摔跤,长20cm的电动车遮阳伞柄直接插入腹部,造成严重伤害。遮阳伞柄直接从胸膛穿过,刺穿胃部,把肋骨都戳断了,最终导致脾脏破裂,伤势极其严重。
 
摩托车违法私装伞具的危害,让东楚晚报记者联合下陆交巡警大队,在新下陆下陆大道和铜花北路开展的实验来告诉你吧:
2016年5月4日上午,有微风,在新下陆下陆大道和铜花北路,使用一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和一辆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作为实验工具。
 
实验一:市民何祥骑着摩托车从下陆大道右转驶入铜花北路,后回头驶入下陆大道,因为过往车辆较多,何祥车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左右。虽然车速不快,但记者坐在摩托车后座上,还是感觉到耳边有明显的风声,遮阳伞也在风中呼呼作响。摩托车行驶到下陆区政府路段时,两辆大货车从后方开来,何祥将摩托车骑到了绿化带外侧的非机动车道上。何祥说,“大货车开过时,需要尽量避得远一点。”车停下来后,记者坐在摩托车上,风吹着遮阳伞,可以明显感觉到车身在颤动。
实验结果:遮阳伞很容易受风的影响,从而影响摩托车的行驶安全。下陆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肖辉表示,摩托车、电动车一旦加了遮阳伞,受风的影响很大,除了自然风,还有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带来的气流,也会对摩托车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实验二:记者坐在安装有遮阳伞的摩托车上看了一下,发现通过后视镜能看清后面的路况。随后,记者找来一辆安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发现无论怎样调后视镜,视线均被遮挡。记者先后驾驶了安装有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发现很不习惯,因为装伞的铁棍老是在眼前晃来晃去,遮挡视线。行驶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伞边缘对视线有影响,而车头部位明显较难控制,提速后车头很容易跑偏。
实验结果:遮阳伞确实会对视线造成影响,甚至能遮住整个后视镜的视线。下陆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肖辉认为,无论遮阳伞高或低,车身大或小,只要遮阳伞面积较大,像一个大锅扣在摩托车上,就一定会影响驾驶人视线。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路况环境中,驾驶人视线被遮挡,看不清前后左右的道路路况,存在安全隐患。
 
汕头交警严查摩托车私装雨伞
 
因此,汕头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安装这些违规装置,并尽快拆除加装的遮阳伞,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市民乘车时也不要为了图方便而搭乘有遮阳伞的摩托车,以免发生危险。

热门推荐
掌上查询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掌上汕头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掌上查询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您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