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摘要】: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宗,处理党员干部1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今年以来,汕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释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坚强决心。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宗,处理党员干部1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李楚宏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时任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经理李楚宏主持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给公司班子成员增发劳务补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该公司原班子成员7人,违规领取劳务补贴金额共计人民币122000元。调查中还发现班子成员李楚宏、李书河、高思敏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9月,李楚宏、李书河、高思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12月,王孟辉受到诫勉处理(王孟辉于2013年11月到任,虽未参加班子会议研究,但领取了部分劳务补贴);2018年4月,林少才、谢奕光、林丹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林陶然违规赠送节日礼金问题。2018年2月6日,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林陶然在潮阳区海门镇政府大楼楼下,委托潮阳区海门镇文化服务中心临时负责人余先裕将三个信封(内各装人民币500元)转交给海门镇政府有关领导,林陶然在与余先裕交接时被市纪委暗访人员现场查获。2018年4月,被委托人余先裕受到诫勉处理;2018年8月,林陶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公路桥梁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陈秋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市公路桥梁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陈秋盛将其妻子名下的私家车与市公路桥梁总公司签订借用车辆协议,该车除了被公司用于日常公务外,陈秋盛本人在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期间,也时有驾驶该车办理私事,借用期间该车的年审、保险、车船税、年票、维修保养及加油费用共计人民币42349元,均在市公路桥梁总公司报销,其中陈秋盛使用该车办理私事涉及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0.3元。2017年12月,陈秋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按照要求开展带头廉洁过节承诺活动,做到既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又严于律己、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保持高压态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深化正风肃纪。

热门推荐
掌上查询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掌上汕头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掌上查询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您自行核实相关内容。